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招生与就业指导处 
浙水电专招就[2004]4号


关于印发部门工作职责的通知
经学校人事处审核,现将本部门工作职责和岗位职责明确如下:
一、部门主要工作职责:
1.负责组织协调各专业系的招生计划编报工作
2.负责招生咨询、宣传工作
3.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录取、公告及通知书签发工作
4.负责毕业生就业教育、指导和服务工作
5.负责毕业生需求市场调查和信息收集工作
6.负责组织协调毕业生招聘活动
7.负责编制毕业生就业计划及报到证签发工作
8.负责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学工作
9.负责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工作

二、岗位职责
一)就业指导岗
1.负责毕业生就业教育、指导和服务工作
2.负责毕业生需求市场调查和信息收集工作
3.负责组织协调毕业生招聘活动
4.负责职业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的教学工作
5.负责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工作
6.配合做好部门内务工作
7.其他工作

二)招生与就业岗
1.负责组织协调各专业系的招生计划编报工作
2.负责招生咨询、宣传工作
3.负责组织实施招生录取、公告及通知书签发工作
4.负责招生与就业网络管理工作
5.配合做好毕业生就业教育、指导和服务工作
6.配合组织毕业生招聘活动
7.负责部门内务管理工作
8.其他工作


二00四年九月十五日


抄送:沈副校长 
浙江水专招生与就业指导处 2004年9月15日印发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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